项目名称: |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包括罐子沟集运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用人单位: |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郭源 |
地理位置: | 内蒙古准格尔旗龙口镇境内 | ||
项目简介: |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6月23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青春塔煤矿工业广场,法定代表人为艾维顺。经营范围包括煤矿生产,煤炭洗选、加工,向煤炭开采、发电、铁路、公路建设、交通、矿产开发的投资;煤矿工程建设、铁路运输、煤炭运输销售,站台装卸。 本次铁路专用线主要承担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青春塔煤矿及选煤厂煤炭运输任务,项目的功能定位是为企业货运服务的铁路专用线。2018年7月3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了《铁路货运增量行动方案(2018-2020 年)》文件要求“京津冀蒙晋鲁豫地区具备条件的主要大中型煤矿及用煤企业全部修铁路专用线”。本项目建设是实现“公转铁”、落实节能环保的需要,也是促进铁路运输发展和节约运输成本的需要。 本铁路专用线起自准朔线马栅站,出站后折向北至乔家沙壖,出乔家沙壖转向东北穿榆树湾隧道于罐子沟露天矿井和宏丰红树梁井田之间设罐子沟车站,而后继续向东北方向行进,经牛路壕跨303乡道至申壖壕,再沿青春塔东缘西北而上至青春塔工业广场青春塔站,线路长度32.67km。设罐子沟装车环线4.41km,及青春塔装车环线2.56km。 全线共新建桥梁22座,共计5638.1延长米;新建跨线建筑物7座,共计798.27延长米,新建铁路涵洞41座,共计2492.51横延米。新建隧道11座,总延长18.331km,其中新建正线隧道(含明洞)8座,总延长16.692km,占正线长度的51.4%;青春塔车站环线隧道3座,总延长1.639km,占环线长度的72.5%。全线长大隧道(3~10km)共2座,分别是位于乔家至罐子沟车站之间的榆树湾隧道,长8344m;罐子沟至青春塔车站之间的魏家峁隧道,长4138m。全线均为单线隧道。共设置车站3个(含准朔线马栅站),线路所1个,分别为青春塔、罐子沟、马栅以及乔家线路所。其中青春塔、罐子沟为中间站,马栅为接轨站。正线铺设有砟轨道32.411铺轨公里(有缝线路),铺道床7.5×104m3。 | ||
现场调查人员: | 辛国文、范立军 | ||
陪同人员: | 郭源 | 现场调查日期: | 2020.12.4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粉尘、噪声 | ||
采样及检测人员: | 姜伟、魏伟、辛国文、范立军 | ||
陪同人员: | 郭源 | 采样及检测日期: | 2020.12.4-2020.12.6 |
评价结论: |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包括罐子沟集运站)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分类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货运火车站(场),行业代码G5332。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 ||
建议: | (1)应加强防护设施的管理力度,正常生产期间各防护设施必须投入使用。 (2)加强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力度,及时对坏损或异常的防护设施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 (3)对接尘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要求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并定期更换防护用品。 (4)定期对警示标识、公告栏等内容进行清洁工作,确保内容清晰。 (5)针对制定的高温中暑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保留演练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 (6)严格按照制定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并定期更换不能达到防护效果的防护用品。 (7)加强对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维护方面内容培训,确保生产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发现有损坏、磨损、字迹模糊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及警示标识应及时补充。 (9)项目正式运营后,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向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根据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检测、评价、落实整改情况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10)按照《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11)继续委托经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入职、调岗生产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12)该项目正常生产后,定期委托经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对离岗的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13)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主要针对粉尘和噪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该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项目附录2。 (14)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生产作业人员;对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异常人员,能按照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中意见进行复查或诊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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